顏淵篇論語原文注解及翻譯 【古文典籍】
古文典籍 由土鳳凰供稿【原文】
12•8 棘子成(1)曰:“君子質而已矣,何以文為?”子貢曰:“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!駟不及舌(2)。文猶質也,質猶文也,虎豹之鞟(3)猶犬羊之鞟。”
【注釋】
(1)棘子成:衛(wèi)國大夫。古代大夫都可以被尊稱為夫子,所以子貢這樣稱呼他。
(2)駟不及舌:指話一說出口,就收不回來了。駟,拉一輛車的四匹馬。
(3)鞟:音kuò,去掉毛的皮,即革。
【譯文】
棘子成說:“君子只要具有好的品質就行了,要那些表面的儀式干什么呢?”子貢說:“真遺憾,夫子您這樣談論君子。一言既出,駟馬難追。本質就像文采,文采就像本質,都是同等重要的。去掉了毛的虎、豹皮,就如同去掉了毛的犬、羊皮一樣。”
【評析】
這里是講表里一致的問題。棘子成認為作為君子只要有好的品質就可以了,不須外表的文采。但子貢反對這種說法。他的意思是,良好的本質應當有適當的表現形式,否則,本質再好,也無法顯現出來。
【原文】
12•9 哀公問于有若曰:“年饑,用不足,如之何?”有若對曰:“盍徹乎(1)?”曰:“二(2),吾猶不足,如之何其徹也?”對曰: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”
【注釋】
(1)盍徹乎:盍,何不。徹,西周奴隸主國家的一種田稅制度。舊注曰:“什一而稅謂之徹。”
(2)二:抽取十分之二的稅。
【譯文】
魯哀公問有若說:“遭了饑荒,國家用度困難,怎么辦?”有若回答說:“為什么不實行徹法,只抽十分之一的田稅呢?”哀公說:現在抽十分之二,我還不夠,怎么能實行徹法呢?”有若說:“如果百姓的用度夠,您怎么會不夠呢?如果百姓的用度不夠,您怎么又會夠呢?”
【評析】
這一章反映了儒家學派的經濟思想,其核心是“富民”思想。魯國所征的田稅是十分之二的稅率,即使如此,國家的財政仍然是十分緊張的。這里,有若的觀點是,削減田稅的稅率,改行“徹稅”即什一稅率,使百姓減輕經濟負擔。只要百姓富足了,國家就不可能貧窮。反之,如果對百姓征收過甚,這種短期行為必將使民不聊生,國家經濟也就隨之衰退了。這種以“富民”為核心的經濟思想有其值得借鑒的價值。
【原文】
12•10 子張問崇德(1)辨惑(2)。子曰:“主忠信,徙義(3),崇德也。愛之欲其生,惡之欲其死,既欲其生,又欲其死,是惑也。‘誠不以富,亦祗以異。’(4)”
【注釋】
(1)崇德:提高道德修養(yǎng)的水平。
(2)惑:迷惑,不分是非。
(3)徙義:徙,遷移。向義靠擾。
(4)誠不以富,亦祗以異:這是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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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•小雅•我行其野》篇的最后兩句。此詩表現了一個被遺棄的女子對其丈夫喜新厭舊的憤怒情緒??鬃釉谶@里引此句,令人費解。
【譯文】
子張問怎樣提高道德修養(yǎng)水平和辨別是非迷惑的能力??鬃诱f:“以忠信為主,使自己的思想合于義,這就是提高道德修養(yǎng)水平了。愛一個人,就希望他活下去,厭惡起來就恨不得他立刻死去,既要他活,又要他死,這就是迷惑。(正如《詩》所說的:)‘即使不是嫌貧愛富,也是喜新厭舊。’”
【評析】
本章里,孔子談的主要是個人的道德修養(yǎng)問題。他希望人們按照“忠信”、“仁義”的原則去辦事,否則,感情用事,就會陷于迷惑之中。
【原文】
12•11 齊景公(1)問政于孔子??鬃訉υ唬?ldquo;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。”公曰:“善哉!信如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,雖有粟,吾得而食諸?”
【注釋】
(1)齊景公:名杵臼,音chǔ jiù,齊國國君,公元前547年 ̄公元前490年在位。
【譯文】
齊景公問孔子如何治理國家。孔子說:“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樣子,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樣子,做父親的要像父親的樣子,做兒子的要像兒子的樣子。”齊景公說:“講得好呀!如果君不像君,臣不像臣,父不像父,子不像子,雖然有糧食,我能吃得上嗎?”
【評析】
春秋時期的社會變動,使當時的等級名分受到破壞,弒君父之事屢有發(fā)生,孔子認為這是國家動亂的主要原因。所以他告訴齊景公,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,恢復這樣的等級秩序,國家就可以得到治理。
【原文】
12•12 子曰:“片言(1)可以折獄(2)者,其由也與(3)?”子路無宿諾(4)。
【注釋】
(1)片言:訴訟雙方中一方的言辭,即片面之辭,古時也叫“單辭”。
(2)折獄:獄,案件。即斷案。
(3)其由也與:大概只有仲由吧。
(4)宿諾:宿,久。拖了很久而沒有兌現的諾言。
【譯文】
孔子說:“只聽了單方面的供詞就可以判決案件的,大概只有仲由吧。”子路說話沒有不算數的時候。
【評析】
仲由可以以“片言”而“折獄”,這是為什么?歷來有這樣幾種解釋。一說子路明決,憑單方面的陳述就可以作出判斷;二說子路為人忠信,人們都十分信服他,所以有了糾紛都在他面前不講假話,所以憑一面之辭就可以明辨是非;三說子路忠信,他所說的話決無虛假,所以只聽其中一面之辭,就可以斷定案件。但無論哪種解釋,都可以證明子路在刑獄方面是卓有才干的。
【原文】
12•13 子曰:“聽訟(1),吾猶人也。必也使無訟(2)乎!”
【注釋】
(1)聽訟:訟,音sòng,訴訟。審理訴訟案件。
(2)使無訟:使人們之間沒有訴訟案件之事。
【譯文】
孔子說:“審理訴訟案件,我同別人也是一樣的。重要的是必須使訴訟的案件根本不發(fā)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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