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義烏盤溪施氏家訓 家風文化
家風家訓 由小雪供稿浙江義烏盤溪施氏家訓前言
家之有則,猶國之有法。國法所以定民志,家則所以一眾心。不軌于法,刑以治之。不準于則,罰以戒之。爰采要言,以儆后賢。惟愿世世相傳,永矢勿諼,則幸甚矣。
浙江義烏盤溪施氏家訓
一、立祠堂所以奉先世神主,世世子孫親正羅拜,朔望躬參,俗節(jié)用享,四時祭祀。儀式一遵晦翁《家禮》,各用仲月望日行事。事畢,更行會拜之禮。
二、祠堂所以追遠報本,當嚴爲灑掃扃鑰,所有祭器不許他用。
三、祭祀務盡報本之誠,其或難席自便與夫跛倚欠伸、噦噫謦咳,一切失容者,眾罰不赦。
四、子孫入祠,當正衣冠、肅儀容,儼如祖考在上。不得嬉笑戲語,狎褻祖先。
五、墳塋竹木,不可剪伐。其年遠平塌淺露者,當加土培之。更須立石深刻名氏,勿致演滅難考。
六、家長專以至公爲本,不得偏徇。
七、爲家長者當以至誠待下,一言不可妄發(fā),一行不可茍爲,庶合古人以身教之意。
八、每歲掌事子弟,交代之時須謁祠,書祝致告,然后領(lǐng)事。
九、立義塚一處。無子孫者與給棺材埋之,鰥寡孤獨果無以自存者,時周給之。
十、子孫賭博無賴及違禮壞法者,家長會眾罰以戒之。
十一、子孫以理財爲務者,若沉迷酒色、妄肆費用以致虧陷,家長核實罪之,與私寘同。
十二、親賓往來,當誠意延款。然雖至親亦宜宿于外館,別內(nèi)外也。
十三、子弟未冠者,不得以字行,亦不許以第稱。此古人責成之意也。
十四、子弟當冠,庶責以成人之道,其儀式一遵文公《家禮》。
十五、婚娶,人之大倫。迎醮給帨之禮一法俗習,儀式須遵文公《家禮》。
十六、婚嫁須擇純良與有教家者,不可慕富嫌貧,以虧擇配之義。
十七、娶婦三日廟見,男則拜于中堂,家長授以家規(guī),囑其謹守弗失,四拜以退。
十八、子孫見尊長,坐必起立、行必序齒、應對必以名。切勿以爾我稱呼,(咕)〔背〕卑幼之禮。諸婦并同。
十九、子孫不得涉(犰)〔獵〕淫詞色曲與夫稗官小說,蕩惑心思,以壞品行。且內(nèi)外須分,出入不得混亂,慎之慎之。
二十、子孫不得畜養(yǎng)禽獸,專事佚游,亦不許咨情酒肉,敗乃家事。違者,作不孝論。
二十一、子孫不得引誘娼優(yōu)、歌妓、狎客,累祖宗之嘉訓,(子誤)〔誤子〕孫于不肖,所失非輕。違者笞之。
二十二、子孫不得與人眩奇斗勝,兩不相下。彼以其奢,我以吾儉,亦何害哉!
二十三、子孫當和睦鄉(xiāng)里。即如他人犯我,寧我容人,慎毋我獲罪于人,使人容我。切不可先存?zhèn)酥?。人若累相凌逼,理以直之,總以不校爲上?/p>
時康熙歲次己卯孟秋之吉,裔孫洪澤等謹書。
浙江義烏盤溪施氏家譜中對家訓的說明
一、譜傳書嘉言善行與夫文章經(jīng)濟事,或有敗類亦書之,以示彰懲。其存心處事無足重輕者,止書生年月日時、葬所、婚嫁,不可虛詞著美以自誣。
二、祖、父所著詩文依稿廣傳,或本房子孫力有不足,舉族助資,附施氏家譜于后。
三、子孫出家爲僧道者,惡其無父;習倡優(yōu)隸卒者惡其下賤,削而不録,遵祖訓、肅風化也。
四、女子不書生卒、年、月、日、時,以其內(nèi)夫家而外父族也。然必敘婿之姓氏,又所以重婚姻、尚閥閲也。及以適人,貞節(jié)孝行足爲閨閫楷模者,亦須傳于譜后,昭婦職、示女訓也。
五、婦人能盡婦道、孝舅姑、和妯娌、諭夫以善道,幽嫻淑慎者,序述于譜,以表其賢,爲諸婦勸也。
六、祖遺墓田,原爲春秋祭祀之費,微當代文人紀述并書其土名、號畝,使后世人按譜稽查,且致不肖子孫變易侵漁,遮吾祖若宗血食千秋。重祀典也。
七、宗譜近則十五年一修,遠則二十年一修,免致失次;又須擇賢子孫掌之。且另置一(曲)〔冊〕,可以時常增集,俟后人修續(xù)。倘或執(zhí)匿遺失致無稽考,作不孝論。
時康熙歲次丁未仲呂月,裔孫洪澤謹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