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瑸:寫信教子“為官不貪一錢,做人扶危濟困” 家風文化
家風家訓 由小雪供稿陳瑸詩文集
陳瑸(1656—1718年),字文煥,號眉川,廣東雷州人。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年)進士,歷任古田知縣,刑部主事、郎中,臺灣廈門道,偏沅(湖南)巡撫,福建巡撫兼攝閩浙總督等,治理臺灣將近10年。陳瑸居官清廉,勵精圖治,淡泊自奉,愛民重士,康熙稱贊他是“清廉中之卓絕者”,其與海瑞、丘浚并稱“嶺南三大清官”。
清康熙御筆《餞閩撫陳瑸》
陳瑸在外面做官20余載,孑然一身,從未攜帶家眷。在封建社會,當官意味著帶領全家跳出苦海,過上優(yōu)裕的生活。陳瑸做官,家中生活卻十分困窘。兒子想去探望,苦于路途遙遠,缺少路費盤纏,竟難以成行。
他在信中勸兒子道:“家計淡泊,汝們清苦,且忍耐過日”。如果愿意,陳瑸是能夠幫助家里擺脫窘境的。一個縣令,統(tǒng)管一方經(jīng)濟,即使不刮民,手里也會有大量余錢,支配起來也沒有具體規(guī)定。一般官吏自然收入囊中,隨意消費,但是陳瑸無時不刻不以“貪取一錢與百千金無異”為誡,立志“誓不寄銀回家!”他給兒子解釋道:“做縣令,乃為公家守財,為百姓分憂之日,斷無自守之而自盜之,不為百姓而為家計之理。汝父誓不寄銀回家,為此也!”其實做地方官也有自己的份內(nèi)收入,但瓜田李下,寄了便說不清,干脆一文不寄。
陳瑸一方面不往家寄銀,一方面又在信中安排兒子照顧好鄰居百舍。陳瑸讓兒子照顧鄉(xiāng)親,還有一層更深的考慮,即通過這些行為,培養(yǎng)兒子的品格志向。陳瑸對兒子說:“勉之勉之,扶危濟困,吾兒萬里之程,此可觀其初發(fā)軔也。”
1715年,陳瑸在臺灣寫信給兒子,談及讀書做官,純樸家風,躍然紙上。信中說:“君子不患名不成,而患學之不至。學未至而早成名,患云大耳!愿男日以此為念,多讀書,勤作文,孜孜汲汲,日求所未至也。讀書與做官,一理也。做官要埋頭做去,實心實政,無一事放,自欺欺人,不知不覺,官自會升去。讀書亦要埋頭讀去,無一書不求記得曉得,日積月累,義理充足于中,英華發(fā)見于外,不求中而自中了。天下有真實能讀書人不發(fā)達否?天下有真實好官不超遷否?”
陳瑸的函授教育極有成效,兩個兒子后來不光功名彰顯,而且都成為鄉(xiāng)間的道德典范。長子陳居隆在陳瑸去世后無限深情地回憶道:“吾先子居官,義在不??;先子居里,義在能與”。